廣東省封開縣河兒口鎮大旺塘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公示發表時間:2023-01-06 10:08 依據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轉發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的函》(粵環函〔2017〕1945號)等相關文件要求,現將廣東省封開縣河兒口鎮大旺塘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有關資料公示如下: 1、建設項目簡介 廣東省封開縣河兒口鎮大旺塘礦區水泥用石灰巖礦擴建項目(以下簡稱“擴建項目”)位于肇慶市封開縣河兒口鎮。礦區面積為1.03739km2,擴建項目主要建設內容為在原有露天采場的基礎上,擴大開采范圍,配套生產便道、截排水溝等配套設施,利用原有的開采挖掘設備、開拓運輸設備等生產設備;利用現有的破碎站破碎水泥用石灰巖礦和建筑用白云質灰巖,污染物治理設施如下: (一)廢氣治理設施 1.采掘及裝卸過程廢氣:采剝及裝卸過程中采用灑水車進行灑水降塵處理。 2.鉆孔鑿巖粉塵:項目在鑿巖鉆孔過程中采用濕法作業,選用帶有捕塵裝置的鉆機,同時采用灑水車灑水降塵。 3.運輸廢氣:對道路定期進行灑水降塵,進出場口設置車輛沖洗平臺。 4.建筑用白云質灰巖破碎廢氣:擴建項目依托現有石米破碎站進行建筑用白云質灰巖破碎,破碎過程密閉,粉塵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排放。 5.堆場廢氣:建筑用白云質灰巖產品堆場定期采用灑水車灑水降塵,并采用防塵網遮蓋。 (二)廢水治理設施 生活污水進入污水生化處理系統處理達標后外排至項目周邊的小河(大為村至烏石村);采場、破碎場及破碎站生產廢水部分通過場地截排水溝回流到沉砂池循環使用;雨水經截排水溝匯入沉砂池,經沉淀后部分回用,部分外排。 (三)噪聲防治措施 通過采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局、加強施工機械的維修和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等措施降低項目噪聲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四)固體廢物處置情況 擴建項目截洪溝和沉淀池淤泥清理后用于平整工作場地、鋪路或用于水土保持用土;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清運處理;廢礦物油、廢油桶、廢蓄電池等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置。 (五)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擴建項目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土地復墾方案”和“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落實生態環境保護措施。 2、建設項目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聯系人:賴文珍 |